文書目錄
1 |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
2 |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回執 |
3 |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延期答復告知書 |
4 |
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 |
5 |
政府信息部分公開告知書 |
6 |
政府信息不予公開告知書 |
7 |
非本機關政府信息告知書 |
8 |
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書 |
9 |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補正通知書 |
10 |
政府信息提供日期通知書 |
11 |
政府信息審查申請書 |
12 |
政府信息公開第三方意見征詢函 |
13 |
政府信息公開第三方告知書 |
14 |
政府信息更正申請表 |
15 |
政府信息更正申請登記回執 |
16 |
政府信息更正申請辦理結果告知書 |
17 |
政府信息無更正權告知書 |
18 |
補充證據材料通知書 |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申 請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
工作單位 |
| ||||
證件名稱 |
|
證件號碼 |
| ||||||
通信地址 |
| ||||||||
聯系電話 |
|
郵政編碼 |
| ||||||
電子郵箱 |
| ||||||||
法人 或者 其他 組織 |
名稱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營業執照 |
| ||||||||
法人代表 |
|
聯系人 |
| ||||||
聯系人電話 |
| ||||||||
聯系人郵箱 |
| ||||||||
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
| ||||||||
申請時間 |
| ||||||||
所 需 信 息 情 況 |
所需 信息 內容 描述 |
| |||||||
選 填 部 分 | |||||||||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號 |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
是否申請減免費用 □ 申請。 請提供相關證明 □ 不
(僅限公民申請) |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紙面 □ 電子郵件 □ 光盤 □ 磁盤
(可多選) |
獲取信息方式 □ 郵寄 □ 快遞 □ 電子郵件 □ 傳真 □ 自行領取/當場閱讀、抄錄 (可多選) | |||||||
□ 若本機關無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回執
( )第 號
(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
你(單位)于 年 月 日通過電子郵件/信函/電報/傳真/當面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獲得
信息。
經審查,你(單位)的申請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本機關予以受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對你(單位)的申請,本機關將:
□ 當場予以答復;
□ 于 年 月 日前予以答復。
(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延期答復告知書
( )第 號
(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
本機關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單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具體見《登記回執》( )第 號。
你(單位)申請獲取的政府信息內容:
□ 需有關主管機關進行審查
□ 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政府信息,需書面征求第三方意見
□ 涉及外力不可抗拒的情形
□ 其他,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本機關將延期答復(延長答復時間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但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本機關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該期限內)。
特此告知。
(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
( )第 號
(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
本機關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單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具體見《登記回執》( )第 號。
經查,你(單位)申請獲取的信息屬于公開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機關將以你(單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請的政府信息:
□ 紙質
□ 電子郵件
□ 光盤
□ 磁盤
□ 其他方式,具體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本機關將向你(單位)收取實際發生的檢索/復制/郵寄費用。請在收到本告知書后,到 地點辦理繳費等具體手續。
特此告知。
(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部分公開告知書
( )第 號
(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
本機關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單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具體見《登記回執》( )第 號。
經查,你(單位)申請獲取的政府信息屬于部分公開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機關將以你(單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請的政府信息:
□ 紙質
□ 電子郵件
□ 光盤
□ 磁盤
□ 其他方式,具體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七條,本機關將向你(單位)收取實際發生的檢索/復制/郵寄費用。請在收到本告知書后,到 地點辦理繳費等具體手續。
你(單位)申請獲取的政府信息中,有部分內容屬于:
□ 國家秘密
□ 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政府信息
□ 屬于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權造成不當侵害的政府信息
□ 正在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的政府信息
□ 與行政執法有關,公開后可能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會威脅個人生命安全的政府信息
□ 法律、法規規定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對于你(單位)申請獲取的該部分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
特此告知。
(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不予公開告知書
( )第 號
(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
本機關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單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具體見《登記回執》( )第 號。
經查,你(單位)申請獲取的政府信息屬于:
□ 國家秘密
□ 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政府信息
□ 屬于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權造成不當侵害的政府信息
□ 正在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的政府信息
□ 與行政執法有關,公開后可能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會威脅個人生命安全的政府信息
□ 法律、法規規定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對于你(單位)申請獲取的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
特此告知。
(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非本機關政府信息告知書
( )第 號
(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
本機關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單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具體見《登記回執》( )第 號。
經查,你(單位)申請獲取的政府信息不屬于本機關的掌握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建議你(單位)向 (機關名稱)咨詢,聯系方式為 。
特此告知。
(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書
( )第 號
(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
本機關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單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具體見《登記回執》《登記回執》( )第 號。
經查,你(單位)申請獲取的政府信息不存在。
特此告知。
(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補正通知書
( )第 號
(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
本機關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單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具體見《登記回執》( )第 號。
經查,你(單位)申請獲取的信息內容不明確,本機關難以根據此申請確定具體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請你(單位)更改、補充所需信息的內容描述后再行申請。
特此通知。
(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提供日期告知書
( )第 號
(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
本機關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單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具體見《登記回執》( )第 號,并于 年 月 日出具了《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政府信息部分公開告知書》( )第 號。
你(單位)已經辦理妥當申請手續,本機關將于 年 月 日前按照你(單位)指定的/以下方式:
□ 郵寄
□ 快遞
□ 電子郵件
□ 傳真
□ 自行領取/當場閱讀、抄錄
□ 其他方式,具體為
向你(單位)提供該信息。
特此告知。
(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開審查申請書
( )第 號
(有關主管部門或同級保密工作部門):
(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于 年 月 日向本機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獲得
信息。
本機關尚不能確定該信息是否可向申請人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特申請貴機關對該信息進行審查,確定該信息是否可向申請人公開。
審查結果請于 年 月 日前函告我機關。
附:1、(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其他有關材料)
(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開第三方意見征詢函
( )第 號
(第三方姓名或者名稱):
(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于 年 月 日向本機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獲得
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
請你(單位)將是否同意公開該信息的意見,于 年 月 日前函告本機關(以收到時間為準)。逾期不作答復,本機關將認為你(單位)同意公開該信息,并向申請人予以提供。
(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開第三方告知書
( )第 號
(第三方姓名或者名稱):
(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于 年 月 日向本機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獲得
信息。
本機關于 年 月 日征詢你(單位)是否公開該信息的意見(見<政府信息公開第三方意見征詢函>( )第 號),你(單位)答復不同意公開該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機關認為:
□ 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
□ 其它,
□ 電子郵件
決定向申請人公開該信息。
特此告知。
(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更正申請表
申請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
工作單位 |
| |
證件名稱 |
|
證件號碼 |
| |||
通信地址 |
| |||||
聯系電話 |
|
郵政編碼 |
| |||
電子郵箱 |
| |||||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
名 稱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營業執照 |
| |||||
法人代表 |
|
聯系人 |
| |||
聯系人電話 |
| |||||
聯系人郵箱 |
| |||||
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
| |||||
申請時間 |
| |||||
信息 更正情況 |
信息更正內容描述 |
| ||||
信息更正證明材料 |
| |||||
選 填 部 分 | ||||||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號 |
| |||||
其他說明 |
|
政府信息更正申請登記回執
( )第 號
(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
你(單位)于 年 月 日通過電子郵件/信函/電報/傳真/當面方式提出政府信息更正申請,申請更正 信息。
經審查,你(單位)的申請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本機關予以受理。
(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更正申請辦理結果告知書
( )第 號
(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
本機關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單位)提出的政府信息更正申請,具體見《登記回執》( )第 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經審查你(單位)提供的相關證據材料,本機關確定對你(單位)申請更正的信息:
□ 予以更正
□ 予以部分更正
□ 不予更正
特此告知。
(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無更正權告知書
( )第 號
(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
本機關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單位)提出的政府信息更正申請,具體見《登記回執》( )第 號。
經查,你(單位)申請更正的政府信息,本機關無權更正。
本機關已將你(單位)的更正申請轉送 (機關名稱),聯系方式為 。
特此告知。
(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補充證據材料通知書
( )第 號
(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
本機關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單位)提出的政府信息更正申請,具體見《登記回執》( )第 號。
經審查,你(單位)申請更正的政府信息內容不明確,本機關難以據此申請確定具體的政府信息,或你(單位)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能證明本行政機關提供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
請你(單位)更改、補充更正信息的內容,或提供充足的證據材料后,再行申請。
特此通知。
(機關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