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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群眾信訪件辦結情況(第三十三批)
發布日期: 2022-05-07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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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4月29日,揚州市收到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第三十三批信訪件,共3件,截至5月6日已辦結。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三十三批 2022年5月6日)
序號 受理編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行政區域 污染類型 調查核實情況 是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1 X2JS202204280014 舉報人前期反映揚州市廣陵區大運河(揚州大橋至開發大橋)東岸,建有違建、煤場、物流、餐飲、商鋪、廢品收購站等,雨季臨河路段污水橫流,嚴重影響周邊環境”的問題,整改標準不高,僅封堵排查的8處污水橫流點,抽吸填埋2處存在漫溢隱患的化糞池,拆除5處違建,要求2家持證廢品收購站室內存放廢品,并未對所有廢棄、危險的地上附著物進行徹底清理,并將此地改為濱河綠地 揚州市廣陵區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29日,廣陵區包案領導帶領管委會相關職能部門再次到現場調查核實。
    一、關于“前期整改標準不高”問題。第八批(X2JS202204010014)交辦件收到后,廣陵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到現場調研督辦、專題會商。屬地及各相關職能部門集中人力、物力拆違建、清煤場、取締無證廢品經營點,集中整改餐飲店、封堵隱患排口,迅速制定雨污分流方案,從根本上解決反映地段的突出環境問題。目前,周邊群眾對前期整改工作滿意度較高。4月30日,廣陵經濟開發區向該地段周邊群眾發放調查問卷35份,33份滿意,滿意率94%。
    二、關于“廢棄、危險的地上附著物”問題。經核查,反映地段已無廢棄物,但有一棟無人辦公的四層樓建筑,產權歸揚州交投公司所有。經揚州市房屋安全鑒定檢測有限公司鑒定,該辦公樓是危房。
    三、關于“將此地改為濱河綠地”問題。根據揚州市政府關于《揚州市李典鎮區、濱江產業新城控制性詳細規劃》等11項控制性詳細規劃動態更新的批復,揚州大橋至開發大橋(濱河路西側)用地性質為公園綠地。廣陵區文旅集團已對運河沿線揚州大橋至開發大橋段栽種花草樹木,打造了一條休閑漫道且長效維護管理。
部分屬實 一、 廣陵經濟開發區已根據區危房辦意見對該處危房設置“危房禁止進入”警示牌,嚴禁人員進入。待市政府關于《揚州市李典鎮區、濱江產業新城控制性詳細規劃》等11項控制性詳細規劃動態更新的批復實施后,徹底解決相關問題。
二、開發大橋(濱河路西側)用地性質為公園綠地,廣陵經濟開發區將嚴格按照規劃對該區域實施統一開發。
2 X2JS202204280041 揚州市寶應縣恒通金屬工藝廠,2020年省電鍍行業整治中被要求拆除電鍍生產線,2021年2月擅自投入生產,同年8月發生火災,大量消防廢水直排外環境,嚴重污染周邊土壤;近幾年該廠污泥均未規范處置,偷埋在新建倉庫水泥地下及廠門外西側(原為廁所,開挖10多米深,后用污泥填平),開發區修建道路下也埋有該廠污泥。未經場調及土壤修復,在原址翻建廠房,并改名為寶應茂源金屬工藝有限公司,已投入生產。 揚州市寶應縣 土壤      2022年4月29日,寶應縣政府主要領導帶領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和寶應生態環境局等相關單位到現場核查。目前寶應縣恒通金屬工藝廠被責令停業。該廠從事大頭針電鍍,2016年編制環境影響《自查評估報告》并經環保登記備案,申領了《排污許可證》,建有廢水、廢氣、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
     一、關于“揚州市寶應縣恒通金屬工藝廠2020年省電鍍行業整治中被要求拆除電鍍生產線,2021年2月擅自投入生產”問題。經查,該廠2020年5月被省級整治驗收組初核認為其問題突出,難以按期完成整治,企業申請拆除整改并落實“兩斷三清”。整治銷號后,該廠于2020年9月開始重建整改,2021年初5條鍍鋅、鎳生產線(拆除前為7條)建成并進行生產調試,2021年8月該廠生產線因火災燒毀。當年12月檢查發現,該廠火災發生后未報批環評擅自重建電鍍項目,對其“未批先建”違法行為實施了行政處罰(揚環罰〔2022〕01-09號),并責令其停止建設。2022年4月12日查明,該廠已建成投產。
    二、關于“同年8月發生火災,大量消防廢水直排外環境,嚴重污染周邊土壤”問題。經查,2021年8月12日該廠發生火災,寶應生態環境局全程監督消防廢水處理,消防廢水沒有直排外環境。4月13日,屬地政府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在該廠北門西側和南圍墻外側中部各采一個土壤樣本。4月24日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報告顯示該廠北門西側及南圍墻外側土壤質量檢測結果符合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第二類用地的篩選值,沒有污染周邊土壤。
    三、關于“近幾年該廠污泥均未規范處置,偷埋在新建倉庫水泥地下及廠門外西側(原為廁所,開挖10多米深,后用污泥填平),開發區修建道路下也埋有該廠污泥”問題。經查閱該企業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及轉移聯單,2019年以來該廠電鍍污泥委托處置協議、臺賬記錄詳實,危險廢物產生量和處置量吻合。4月14日屬地政府對該廠6個新建倉庫內點位和廠區南北各1個點位(對比樣)進行鉆孔深約為2-3米采樣,人工鉆孔設備最大鉆土的樣品顏色為棕黃,表觀質地為粘土樣,無明顯土壤污染特征。4月24日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土壤檢測報告顯示符合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第二類用地的篩選值。目前,屬地政府已聯系第三方檢測公司安排鉆土坦克車5月5日再次對廠門西側和新建倉庫6-10米的土質采樣。
    四、關于“未經場調及土壤修復,在原址翻建廠房,并改名為寶應茂源金屬工藝有限公司,已投入生產”問題。該廠火災后進行重建,其生產經營用地的用途未變,
經論證,不屬于《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第六十七條規定應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情形。寶應縣茂源金屬工藝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建設項目于2021年9月29日通過寶應縣行政審批局備案,審核發現其項目有電鍍工藝,隨后對其撤銷備案。現場檢查時,茂源公司無相關環評文件,但廠區倉庫內有已完成的電鍍產品及待加工的半成品,七條生產線里均有電鍍槽液,廢水處理設施里有廢水,經查閱廢水、廢氣處理設施運行臺賬,該廠在2022年2月25日至3月11日期間已投入試生產,存在未驗先投的違法行為。
部分屬實 一、針對恒通金屬工藝廠在前期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未驗先投”違法行為,寶應生態環境局已對其立案調查,查封其廠區電箱。屬地政府正在制定拆除方案,預期3個月內完成。寶應生態環境局對拆除過程污染防治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指導,同時依法注銷該廠排污許可證。
二、寶應生態環境局將根據5月5日鉆土坦克車采樣檢測結果,依法依規對該廠進行下一步處理;如果檢測結果發現該廠存在土壤污染風險,將開展后續風險評估、土壤修復工作。
三、寶應生態環境局將聯合屬地政府,繼續加大對該企業的巡查頻次,發現違法問題及時查處,保證區域環境安全。
3 X2JS202204280072 揚州市高郵市送橋鎮工業園,硅材料清洗加工行業,長期使用55%氫氟酸、濃硫酸、鹽酸、工業用堿,清洗廢水未經處理直排污水、雨水管網,廢水總氮及氟離子嚴重超標,天山泵站處水質總氮濃度經常超標,對向陽河、向陽水庫及土壤造成污染;嘉利達洗料廠,環評違規,洗料設備車間不合規,酸堿池防腐措施不到位,酸堿水滲漏土壤,散發刺鼻異味,排放黃色廢氣。錦達、鑫邦、中泰、晶品、恒鑫、貝爾、首欣、京尚園、申威等企業排放廢水總氮濃度超標。 揚州市高郵市     2022429日,高郵市政府主要領導帶領送橋鎮政府、高郵生態環境局到現場調查、會商督導。430-52日,高郵生態環境局、送橋鎮政府開展現場核查。反映的送橋鎮工業園硅料清洗加工企業有9家,分別是揚州嘉利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揚州納辰光電有限公司、揚州申威光電器材有限公司、揚州市鑫邦新材料有限公司、揚州明鑫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揚州東邦光電有限公司、江蘇京尚圓電氣集團有限公司、江蘇錦達太陽能發展有限公司、揚州中泰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20221月底已關閉)。目前實際從事硅材料清洗生產的8家企業中除明鑫公司無環評外,其余7家均有環評,其中申威、東邦2家公司未通過“三同時”驗收。
    
一、關于氫氟酸、濃硫酸、鹽酸、工業用堿問題。經核查,硅材料在浸泡過程中依形狀進行酸洗、堿洗是工藝要求。
    
二、關于清洗廢水未經處理直排污水、雨水管網問題。經核查,8家公司生產廢水進入配套的污水站處理后接入污水管網,送湖西污水處理廠處理。由于8家公司廠區雨污分流不到位、無初期雨水收集池,部分初期雨水流入雨水管網,7家最終匯入向陽河,京尚圓公司排入北側小河,只有嘉利達、明鑫、京尚圓污水處理站有脫氟、脫氮工藝,申威有脫氟工藝、無脫氮工藝,其余4家沒有脫氟脫氮工藝。
    
三、關于廢水總氮及氟離子嚴重超標,天山泵站處水質總氮濃度經常超標問題。經核查,8家生產企業工業廢水接入污水管網都通過天山泵站提升至湖西污水廠處理。經調閱天山泵站總氮檢測記錄,202111月以來,總氮指標在21mg/L以上,大部分數據都超30mg/L的接管標準。
    
四、關于對向陽河、向陽水庫及土壤造成污染問題。202252日高郵市環境監測站對向陽河、楊家澗水質采樣,監測結果顯示總氮指標為劣V類,氟化物在Ⅲ至Ⅳ類之間。8家公司未經收集的初期雨水對河道水質有一定影響,高郵生態環境局已委托第三方對企業周邊河道底泥采樣監測。 經現場核查,向陽水庫與向陽河落差在5米以上,正常情況下,上述企業初期雨水、接管污水無法對向陽水庫產生影響。
    
五、關于嘉利達洗料廠,環評違規,洗料設備車間不合規,酸堿池防腐措施不到位,酸堿水滲漏土壤,散發刺鼻異味,排放黃色廢氣問題。經核查,嘉利達公司環評合規。該公司洗料設備車間為標準化廠房,地面使用環氧樹脂漆防腐,上層鋪設了PPR板材。酸、堿廢水池均為玻璃鋼材質地埋式構造,玻璃鋼罐的制造標準為玻璃纖維纏繞增強熱固性樹脂耐腐蝕立式貯罐(行業標準JC/T 587-2012),出廠前已做反滲漏測試。該公司酸、堿廢水池周邊和地下均為混凝土澆筑,高郵生態環境局已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該公司酸、堿廢水池周邊的土壤采樣監測,樣品正在分析中。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未生產。據了解,該公司生產時車間內有氣味,生產廢氣通過設施處理后高排,無色。
部分屬實 一、高郵生態環境局:1、立案調查嘉利達公司建設項目未驗先投和新增產能未批先建違法問題(揚高環立[2022]47號、60號),擬處罰款40.2萬元,查封該企業超產生產線(揚環查(扣)字[2022]02-19號);2、立案調查納辰公司貯存廢酸未設置危廢標志違法問題(揚高環立[2022]48號),擬處罰款10萬元;3、立案調查申威公司未驗先投和新增產能未批先建違法問題(揚高環立[2022]49號、61號),共擬處罰款40.2萬元,查封超產生產線(揚環查(扣)字[2022]02-20號);4、立案調查鑫邦公司打磨車間未批先建違法問題(揚高環立[2022]50號),擬處罰款1.61萬元,查封該公司打磨車間(揚環查(扣)字[2022]02-15號)并責令拆除;5、立案調查明鑫公司建設項目未批先建違法問題(揚高環立[2022]51號),擬處罰款2.04萬元,查封其硅料清洗車間(揚環查(扣)字[2022]02-16號)并責令拆除;6、立案調查錦達公司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記錄違法問題(揚高環立[2022]64號),擬處罰款1萬元;7、立案調查東邦公司硅料清洗項目未驗先投未進行排污登記違法問題(揚高環立[2022]52號、揚高環立[2022]65號),擬處罰款共計41萬元,查封其生產設備(揚環查(扣)字[2022]02-21號);8、立案調查京尚圓公司未驗先投違法問題(立案號:揚高環立[2022]62號),擬處罰款25萬元。
二、高郵市送橋鎮人民政府會同高郵生態環境局責令上述企業立即停產整改,停止使用新增非法生產設施,6月底前拆除清場或完善審批手續;督促8家硅清洗企業5月底前全面完成雨、污水排口規范化整治,安裝在線視頻、監測監控設備;7月底前全面完成雨污分流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統改造,整改不到位不得恢復生產;督促5家無廢水脫氟、脫氮工藝的企業8月底前完成廢水處理設施改造。
三、高郵生態環境局加強對湖西污水處理廠排污口氟化物、總氮監測,并對企業周邊河流跟蹤監測,發現問題及時依法處理,下一步根據污水處理廠和企業周邊水體污泥監測結果,查處超標排放行為。
    
四、送橋鎮政府切實履行屬地責任,舉一反三,加強環境網格管理,進一步加密硅料清洗行業日常巡查,督促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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