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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群眾信訪件辦結情況(第三十二批)
發布日期: 2022-05-06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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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4月26日,揚州市收到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第三十二批信訪件,共7件,截至5月5日已辦結。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三十二批    20225月5日)
序號 受理編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行政區域 污染類型 調查核實情況 是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1 D2JS20220
4250089
揚州市江都市樊川鎮三周村,揚州市聚豐電鍍有限公司,二車間內大量電鍍漕液滲漏廠
區地下。
揚州市江都區 土壤     2022年4月26日、4月27日,樊川鎮政府會同江都生態環境局聯合開展現場調查。反映的“聚豐電鍍有限公司”應為“揚州市江都區聚豐鍍業有限公司”(簡稱:聚豐鍍業)主要從事銅、鎳、鉻、鋅、銀、錫等電鍍生產,共有14條電鍍生產線和1個酸洗車間。該企業生產項目未經發改部門立項審批,部分用地未經審批,經工信部門核查該企業生產工藝設備不屬于落后產能。2016年,該企業2016年被納入歷史遺留的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頓范圍,編制了環境影響自查評估報告并實施整改,當年12月通過審查予以登記備案(揚江環整改辦發〔2016〕5號),該企業持有《排污許可證》,按規定編制報備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該企業配套建有污染防治設施,電鍍廢水分質分流處理后接管排入區域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排放,廢水排放裝有特征污染物在線監測設備;電鍍廢氣主要為酸霧,分別建有收集和堿噴淋處理設施;建有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協議委托有資質單位專門處置,管理過程納入江蘇省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監控系統,制定報備了危廢管理計劃并建立了管理臺賬。
    關于“二車間內大量電鍍漕液滲漏廠區地下”問題。現場檢查時,聚豐鍍業因疫情管控物流不暢,僅拋光車間正在作業,配套除塵設施正在運行,全廠電鍍生產線均未運行,調閱該企業二車間2022年4月份生產記錄,僅1、2、24、25日4天生產。該車間廢水收集至車間內部收集池,通過架空明管動力輸送至廠區污水處理站,配套建有酸洗酸性廢氣收集系統和2套堿噴淋吸收裝置,現場排查污染防治設施無破損。該車間地面使用環氧地坪進行了防腐防滲處理,電鍍生產線架空設置,底部距地面約30厘米,線上滴灑的清洗水及鍍液采用上下兩層托盤收集匯入車間內廢水收集池,現場破拆電鍍生產線底部隔斷觀察,生產線各槽、池無泄漏,生產線下方無廢液滲漏痕跡。檢查發現,二車間環氧地坪老舊,車間地面有少量跑、冒、滴、漏痕跡。調閱2020年11月江都生態環境局監督監測報告和2021年9月企業自行監測報告,對該企業廠界周邊土壤和地下水均分別符合《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和《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Ⅳ類水標準。2022年4月26日、27日,江都生態環境局對該企業二車間內外土壤、廠區內外地下水進行了取樣監測,監測結果正在分析。檢查發現,該企業未按要求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
    針對該企業2011年起未經審批非法占地17.33畝擴建廠房問題,揚州市自規局江都分局已于當年實施了行政處罰江國土[2011]罰字第169號、170號),并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2012年法院行政裁定準予強制執行。
部分屬實     一、2022年4月27日,江都生態環境局已針對聚豐鍍業“未按要求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違法行為立案調查(揚環案立〔2022〕4(C)35號),擬處罰款1.66萬元,同時責令企業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并建立臺賬記錄。5月3日該企業已完成整改。
    二、江都生態環境局將加強對該企業的執法監管,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督促該企業5月底前完成二車間地面防滲防腐老舊問題整改;同時根據近日對該企業土壤及地下水監測結果,及時開展后續調查處理。
    三、樊川鎮政府落實屬地責任,加強對該企業日常網格巡查,督促該企業舉一反三,委托環保專家全面排查,并于6月底前完成各類環境問題整治,確保各項污染防治措施規范落實到位,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四、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江都分局會同樊川鎮政府將督促該企業抓緊消除違法用地狀態。
2 D2JS202204250078 舉報人對受理編號X2JS202204140046 信訪件的處理結果不滿意,調查結果有悖事實,要求恢復綠化用地,加快整治小區內部環境,疏通消防通道。 揚州市邗江區 其他     此信訪件與本輪督察第二十一批X2JS202204140046號交辦件內容重復。2022年4月26日,邗江區住建局和區自規分局開展調查核實。前期群眾反映“山姆月城明珠園規劃紅線內的綠化用地被引潮河整治工程大量侵占”問題,山姆月城明珠園居民小區位于引潮河南側,小區北側圍墻外側的退讓綠地部分位于引潮河公園內,前期查明該小區建成時,小區北側的規劃退讓綠地未同步建設,2007年該小區開發商書面申請并經區政府批準,小區退讓綠地由區建設局在不改變用地性質的前提下,結合引潮河公園統一規劃、建設。
    一、關于“調查結果有悖事實,要求恢復綠化用地”問題。邗江區住建局調閱“山姆月城明珠園”小區總平面規劃圖,規劃圖顯示退讓區域為綠化用地,目前該區域為引潮河公園沿河綠地,與小區總平面圖規劃圖中用地性質一致,并未改變土地用地性質。
    二、關于“加快整治小區內部環境”問題。根據《邗江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及精準攻堅“333”行動方案》要求,2021年揚州市政管網公司對該小區進行了全面的溯源排查,發現該小區部分主管網缺失、出戶管錯接嚴重、小區雨污水出水口混接、雨水落水管有污水混入現象。2022年3月,邗江區住建局開始對該小區進行雨污水分流改造以及住宅下水管路整改,目前已解決大部分的錯接混接問題,小區雨水總出水口混流污水基本消除,污水管網水位顯著降低。
    三、關于“疏通消防通道”問題。經現場調查,山姆月城明珠園小區內消防通道現狀滿足正常通行功能,不在此次小區溯源排查和分流改造范圍。
部分屬實     一、邗江區政府同意將該處用地恢復到該小區最初的規劃狀態。
    二、邗江區住建局結合正在進行的小區改造,進一步加強核查,加快推進完善改造工程,截至2022年4月29日整改工程已完成約60%,預計6月30日完成。
3 D2JS202204250065 揚州市江都區郭村鎮工業園區內,鍍鋅鋼管廠,晚間19點至凌晨5點生產,通過煙囪排放黃色廢氣,異味擾民;海南橡膠廠,晚間19點至次日凌晨5點生產,污水偷排至北側生產河內。 揚州市江都區 大氣        4月26日,江都區郭村鎮政府和區發改、工信、自規、生態環境部門聯合開展現場調查。反映的“鍍鋅鋼管廠”實為“江蘇凱成管業有限公司”(簡稱:凱成管業),從事焊管熱鍍鋅,建設項目通過發改立項備案,用地符合規劃,未發現落后產能,通過環保審批、驗收(部分項目環境影響自查評估報告通過審查備案),持有《排污許可證》,配套有污染防滲設施;反映的“海南橡膠廠”實為“江蘇愛德福乳膠制品有限公司”(海南天然橡膠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簡稱:愛德福乳膠),從事乳膠制品加工,建設項目通過發改、經信備案,用地合法,通過環保審批、驗收,進行了排污登記,配套有污染防治設施。
       一、關于“揚州市江都區郭村鎮工業園區內,鍍鋅鋼管廠,晚間19點至凌晨5點生產,通過煙囪排放黃色廢氣,異味擾民”問題。4月26日夜間及4月27日上午江都生態環境局現場檢查時,凱成管業部分一、二車間在生產,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均在運行,酸霧吸收塔噴淋藥劑性狀正常,排氣筒排放廢氣表觀未見黃色,生產車間外有異味。檢查發現該企業一車間鹽酸霧排氣筒及鋅霧排氣筒均未設置排氣筒標識牌、二車間南側大門及北側窗戶未完全密閉。27日夜間,江都生態環境局對凱成管業運行車間廢氣處理設施集中排放廢氣和無組織排放廢氣進行采樣監測,監測結果正在分析。
       二、關于“海南橡膠廠,晚間19點至次日凌晨5點生產,污水偷排至北側生產河內”問題。4月26日夜間檢查時,愛德福乳膠三條濕式生產線處于生產狀態,膠房處于正常運轉狀態,廢氣處理設施及污水處理設施均在運行,設施排放口有水排放,現場進行了取樣監測,監測結果正在分析;檢查當日未降雨,初期雨水排放閘門關閉,無水排放。調閱該企業廠北門外雨水收集井近期監控錄像,未發現排水;調閱污染防治設施配套用電監控系統,設施用電功率和生產記錄相吻合;調閱該企業近期污水處理設施運行記錄臺賬,廢水處理量和藥劑添加量未見異常,記錄齊全。沿企業廠區周邊巡查,除廢水處理設施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外,未發現異常排口,無廢水偷排跡象。反映的“北側生產河”實際名稱為“中心河”,江都生態環境局27日晚對河水進行了采樣監測,監測結果正在分析。
部分屬實     一、江都生態環境局已針對凱成管業“一車間鹽酸霧、鋅霧排氣筒未設置規范標識”環境違法行為立案調查(揚環案立〔2022〕4(D)40號),擬處罰款2萬元,責令該企業立5月10日前完成該問題整改。同時責令該企業通過安裝掛簾、縫隙封堵、加強管理等方式,5月15日前完成廢氣收集不完全問題整改。
    二、江都生態環境局督促愛德福乳膠針對廢水處理設施開展全面排查和升級改造,提升設施運行質態,完善廠區進行雨污分流系統,7月底前完成廠區環境管理全面整治。
    三、江都生態環境局將根據監測結果及時落實相應調查處理措施,同時針對凱成管業、愛德福乳膠及其周邊企業加大夜間突擊執法和跟蹤監測力度,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督促規范治污、守法排污。
    四、江都區郭村鎮政府落實網格環境監管責任,加強對相關企業的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制止,并提請監管部門采取相應調查處理措施;同時落實“河長制”責任,加強中心河等河道常態管護和定期監測,促進水質提升。
4 D2JS202204250051 舉報人對受理編號X2JS202204140046 信訪件的處理結果不滿意:1、“經查,山姆月城明珠園2005 年建成時圍墻已圈建,北側圍墻長約200 米左右,外側的退讓綠地未與小區同步建設”,與事實不符,2005 年山姆月城明珠園尚未建成;2、“調閱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邗江分局的山姆月城明珠園項目土地規劃圖,規劃紅線內的綠化用地,實為該小區北側圍墻外的退讓綠化用地部分”,未明確綠地退讓標準,事實上邗江規劃部門現場測量后判定沿河綠化土地為山姆月城小區土地范圍;3、“2007 年山姆月城明珠園小區開發商書面申請并經區政府批準”,與事實不符,事實上不是開發商主動申請退讓綠化,而是政府要求退讓綠化,并交納105 萬費用;4、“該部分用地由區建設局在不改變小區北側退讓綠地用地性質的前提下”,退讓綠地就是改變土地使用性質。 揚州市邗江區 其他     此信訪件與本輪督察第二十一批X2JS202204140046號交辦件內容重復。2022年4月26日,邗江區住建局和區自規分局開展調查核實。山姆月城明珠園居民小區位于引潮河南側,小區北側圍墻外側的退讓綠地部分位于引潮河公園內,前期群眾反映“山姆月城明珠園規劃紅線內的綠化用地被引潮河整治工程大量侵占”問題,邗江區查明該小區建成時,小區北側的規劃退讓綠地未同步建設,2007年該小區開發商書面申請并經區政府批準,小區退讓綠地由區建設局在不改變用地性質的前提下,結合引潮河公園統一規劃、建設。
    一、關于“山姆月城明珠園2005年建成時圍墻已圈建,北側圍墻長約200米左右,外側的退讓綠地未與小區同步建設,與事實不符,2005年山姆月城明珠園尚未建成”問題。前期調查,該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反饋小區于2005年建成,近日調閱該小區驗收申請及竣工現狀地形圖等資料,核實山姆月城小區建成時間為2007年6月,當年該小區交付時圍墻在規劃的綠化帶內。前期對山姆月城明珠園小區建成時間的調查不夠準確。
    二、關于“未明確綠地退讓標準, 事實上邗江規劃部門現場測量后判定沿河綠化土地為山姆月城小區土地范圍”問題。根據自規部門2003年9月審批的該小區總平面規劃圖,規劃方案明確:小區西北側建筑邊線和西北側土地證線之間按20米綠化帶進行規劃。
    三、關于“2007年山姆月城明珠園小區開發商書面申請并經區政府批準,與事實不符,事實上不是開發商主動申請退讓綠化,而是政府要求退讓綠化,并交納 105萬費用”問題。檔案顯示,河邊綠化即該小區退讓綠地,應由開發商出資實施建設,2008年根據引潮河綜合整治工程要求,退讓綠地納入引潮河綜合整治工程統一規劃實施,由開發商繳納105萬元費用。
    四、關于“退讓綠地就是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問題。根據自規局審批的該小區總平面規劃圖,退讓區域為綠化用地,目前實際情況與小區總平面圖規劃的用地性質一致,未改變土地用地性質。
部分屬實     一、邗江區政府同意將該處用地恢復到該小區最初的規劃狀態。
    二、邗江區住建局、自規局、邗上街道及有關執法部門將嚴格按照原有規劃對該綠地加強監督,杜絕改變該塊綠地性質的行為發生。
    三、邗江區住建局針對前期調查不嚴謹,對山姆月城明珠園小區建成時間核實不準確問題的責任人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
5 D2JS202204250018 揚州市儀征市劉集鎮六巷村345國道旁,興和家庭養殖場,以養殖名義從事交易、屠宰,用地性質、交易和屠宰手續不合規,雞鴨噪音擾民。 揚州市儀征市 大氣     2022年4月26日,儀征市政府分管領導帶領劉集鎮政府和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自規、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現場調查。反映的“興和家庭養殖場”實為“揚州市興和家禽養殖有限公司”,該企業曾于2021年10月建設了家禽屠宰設備,后因信訪舉報且未辦理相關手續,2022年3月劉集鎮政府督促企業自行拆除了屠宰設備。經核查,該企業持有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有家禽養殖銷售和家禽加工宰殺等,目前該企業實際僅從事批發銷售業務,從合作農戶散養點收購家禽進行銷售,不從事屠宰作業。經查,該企業無屠宰加工設備,家禽現存欄量約為400只鵝、100只鴨、200只雞,企業所屬地塊用途為農業用地,已取得農業項目備案登記(備案號12026)。檢查發現,該企業冷庫外置風機未采取隔聲降噪措施,企業西北側有居民(最近距離約260米),風機噪聲和存欄家禽叫聲對居民生活有一定影響。4月28日,儀征生態環境局對該企業晝間噪聲排放進行了監測,5月2日又對其夜間噪聲進行跟蹤監測,結果均符合1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 部分屬實     一、劉集鎮政府要求揚州市興和家禽養殖有限公司在取得相應行政許可前,不得擅自恢復家禽屠宰作業;同時要求該企業進一步提升廠區環境管理水平,5月底前完成冷庫外置風機隔斷改造,適度控制雞、鴨、鵝等家禽存欄量,減少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二、儀征市農業農村局將對該企業活禽交易相關的動物防疫工作持續跟蹤監管;劉集鎮政府嚴格按照網格化環境管理要求,加強對該企業的巡查監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 D2JS202204250002 揚州市廣陵區頭橋鎮通達路27號的一處違章建筑下的大水池,水體長期不流通,惡臭刺鼻。該違章建筑占用頭橋中學部分土地,縮小頭橋中學化糞池,導致雨天化糞池污水外溢,且遮擋頭橋中學教學樓及教工宿舍采光,違章建筑工地揚塵嚴重,建設過程中偷采地下水,地面未硬化,雜草叢生。多次反映無果。 揚州市廣陵區     2022年4月27日,廣陵區分管領導帶領頭橋鎮政府、區自規分局開展現場核查。反映的“違章建筑”為一棟未建成四層建筑,該建筑原為老舊商住樓,2017年房主未辦理建設審批手續違章拆舊建新,2021年3月該建筑被頭橋政府責令停工。檢查時,該建筑處于停工狀態,場地內堆放有木材、鋼管等建材。
    一、關于“該建筑下的大水池,水體長期不流通,惡臭刺鼻”問題。經查,反映的“大水池”實際為該違章建筑的地下室,因長期停工,導致雨水匯積其地下室形成不流通的渾水池,現場未聞到惡臭刺鼻氣味。
    二、關于“該違章建筑占用頭橋中學部分土地,縮小頭橋中學化糞池,導致雨天化糞池污水外溢”問題。通過問詢頭橋中學相關人員并調閱相關檔案,該違章建筑在頭橋中學南圍墻外側,未占用該中學土地。反映的“化糞池”位于頭橋中學教工宿舍廁所一側,現場排查未發現有改造占用導致池體縮小跡象,該化糞池未設置排放口,降雨量大時可能導致污水外溢。
    三、關于“該建筑遮擋頭橋中學教學樓及教工宿舍采光”問題。違章建筑地塊的舊商住樓位于頭橋中學多功能教學樓的南側,其建筑時間早于頭橋中學多功能教學樓,在規劃設計上確實存在歷史遺留性影響采光問題。
    四、關于“建筑工地揚塵嚴重,建設過程中偷采地下水,地面未硬化,雜草叢生”問題。經調查,該建筑物東側為土質路面,有部分裸土未覆蓋,臨時圍擋兩側長有雜草,因停工未發現該建筑施工過程偷采地下水問題。
部分屬實     一、頭橋鎮政府已督促該違章建筑業主于5月1日將地下室的積水抽排至公共污水管網,后期將督促該業主落實日常安全措施,動態巡查落實積水處置措施。頭橋鎮政府已于5月1日組織人員完成了違章建筑周邊環境清理,清除了雜草和祼土,并對道路進行了硬化。
    二、頭橋鎮政府進一步細化完善《頭橋鎮區城市設計》方案和《頭橋鎮區城市設計房屋管理辦法》,督促該業主2023年5月31日前依規完善建房審批手續,并嚴格按照方案施工建設,逾期未取得審批手續將依法拆除超原建筑面積部分建筑。
    三、頭橋鎮已責令頭橋中學并定期抽吸化糞池積液,夏季多雨加大抽吸頻次,杜絕廁所污水外溢。頭橋中學已于5月1日完成了化糞池清理。
7 X2JS202204250047 揚州市江都市大橋鎮嘶馬村、喬梓村長江邊,海潤船業有限公司,占用長江岸線150米,侵占基本農田約900畝。近期夜間將填埋在北門通江河、引橋港旁的固體廢物偷偷運走,但廠區混凝土下仍填埋大量固體廢物和建筑垃圾,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揚州市江都區 土壤     此次交辦件和本輪督察第十五批X2JS202204080030號、第二十二批X2JS202204150015號交辦信訪反映對象同為“揚州海潤船業有限公司”(簡稱:海潤船業),反映內容基本相同。在前期調查基礎上,2022年4月27日江都生態環境局和屬地大橋鎮政府再次開展補充核查,核查時企業噴砂、噴漆工段未,其余工段正在生產。海潤船業從事船舶制造,建設項目通過發改部門立項核準,2016年編制了環境影響自查評估報告并通過審查備案登記,2020年申領了《排污許可證》。該企業無生產廢水排放,噴砂、噴漆廢氣均有污染防治設施,危廢建有專門貯存場所并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一、關于“占用長江岸線150米,侵占基本農田約900畝”問題。海潤船業“新建船舶基地工程”2009年5月經水利部長江委批復同意(長許可〔2009〕61號),批復核定和實際使用長江岸線均為475米。該企業未經審批,自2019年起擅自占用大橋鎮喬梓村土地(其中耕地249.02畝),監管部門已于2009年12月和2012年8月分別實施了行政處罰。
      二、關于“近期夜間將填埋在北門通江河、引橋港旁的固體廢物偷偷運走,但廠區混凝土下回填大量固體廢物和建筑垃圾,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問題。針對4月10日本輪督察第十五批交辦問題,江都區已對反映的通江河相關區域進行了抽樣挖掘,土壤表觀正常,監測結果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15618-2018)中表一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基本項目)。4月17日,江都生態環境局、區城管局現場排查和視頻核查,均未發現傾倒建筑垃圾和夜間偷運固體廢物跡象。4月19日,江都生態環境局委托專業單位對廠區混凝土場地下方土壤和地下水進行鉆孔取樣,土樣表觀正常,監測結果正在分析。 2022年4月23日大橋鎮委托三方檢測公司對企業北門通江河沿線兩個敏感點位進行了加密挖掘,土壤顏色未見異常,監測結果正在分析。大橋鎮政府根據自規部門2015年以來的衛星圖片對比照,對海潤船業新澆的混凝土場地進行重點排查,并委托三方監測公司制定該企業全廠土壤和地下水布點方案,該方案于2022年4月24日通過專家論證。2022年4月27日江都生態環境局現場檢查時,第三方檢測公司正在對廠區內新增的15個點位土壤和地下水進行鉆孔采樣,樣品正在分析中。
部分屬實     一、江都生態環境局根據土壤、地下水監測結果,及時落實相應調查處理措施。
    二、江都生態環境局將對全區船舶修造企業建設項目批、建等情況開展專項核查,依法查處并督促限期整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環境違法行為。
    三、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江都分局將督促大橋鎮政府抓緊消除違法用地狀態。
    四、江都生態環境局將聯合屬地鎮政府,加強對該企業環境執法監管和一線網格日常巡查,督促該企業全面排查并及時環境問題整改措施,規范日常治污管理,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固體廢物規范貯存、合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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