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頁 >>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 網站分享
    彩神-欢迎您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群眾信訪件辦結情況(第二十五批)
發布日期: 2022-04-29 10:58
訪問量:
來源: 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4月19日,揚州市收到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第二十五批信訪件,共10件,截至4月28日已辦結。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二十五批 2022年4月28日)
序號 受理編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行政區域 污染類型 調查核實情況 是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1 D2JS202204180084 揚州市儀征市劉集鎮揚冶路與345國道交叉口東北側,揚州順通工藝品有限公司無環評手續、非法破碎石子,露天堆放物料,導致揚塵污染。 揚州市儀征市 大氣         2022年4月19日,儀征市政府分管領導帶領劉集鎮政府、儀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儀征生態環境局等相關負責人到現場調查。反映的“揚州順通工藝品有限公司”實為儀征市五方石材加工有限公司,該企業租賃揚州順通工藝品有限公司廠房從事建筑石材加工項目生產,未進行環保審批、驗收,沒有取得排污許可。
        一、關于“無環評手續、非法破碎石子”問題。經核實,該公司建筑石材加工項目沒有辦理環保審批手續。
        二、關于“露天堆放物料,導致揚塵污染”問題。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未生產。廠區東南角有部分砂土(易產生揚塵物料)露天堆放,未覆蓋。劉集鎮政府走訪周邊群眾,群眾反映該企業生產時揚塵污染嚴重。
部分屬實 一、421日,儀征生態環境局已立案調查五方石材建筑石材加工項目未批先建未采取覆蓋措施露天堆放砂土違法行為并下達責改決定(揚環改〔202203-93號、94號),共擬處罰款2萬元,目前砂土未覆蓋問題已整改到位。423日,儀征生態環境局查封該企業砂石破碎生產線(揚環查(扣)字〔202203-06號)。
二、儀征市劉集鎮政府結合砂石行業專項整治行動202247日即已要求五方石材停止生產和進料;421日責令其限期1個月內完成物料清運,因疫情目前暫未啟動外運。
三、儀征市劉集鎮政府督促該企業如期落實取締清理措施,加強跟蹤巡查,嚴防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滋生漫延。
2 D2JS202204180081 揚州市邗江區楊廟鎮東浮橋橋西路北的一家無名沙石廠及廠區內的另一家沙石廠,露天堆放大量沙石料,揚塵污染嚴重,無環評手續。 揚州市邗江區 大氣
       該交辦件與第七批2JS202203280032、第十三批D2JS202204060056交辦件部分內容重復。2022420日,楊廟鎮分管領導再次帶領生態環境和建設局工作人員到東浮橋砂石經營部現場核查。
        
一、關于東浮橋橋西路北的一家無名沙石廠及廠區內的另一家沙石廠問題。經查,東浮橋橋西路北的一家無名沙石廠為東浮橋砂石經營部,該處僅有東浮橋砂石經營部,不存在另一家砂石廠。
        
二、關于露天堆放大量沙石料,揚塵污染嚴重,無環評手續問題。經現場核實,東浮橋砂石經營部已停止砂石經營行為。場地內砂石、建材已清除,沒有露天堆放大量砂石料。場地上的裸土已覆蓋,有少量揚塵。沒有環評手續。北側庫房內堆放少量預制品和袋裝水泥。
    
部分屬實 一、邗江區楊廟鎮政府對無營業執照經營建材銷售的散亂污點位依法取締,東浮橋砂石經營部已停止經營。
二、邗江區楊廟鎮政府根據網格化環境監管要求,加強對該地塊日常巡查,防止問題反彈。要求屬地村組做好防塵降塵工作。
3 D2JS202204180077 舉報人對受理編號 X2JS202204070036 信訪件的處理結果不滿意:1、‘關于距離居民區較近問題,企業1200米衛生防護距離內原有368戶居民,目前剩余3戶未拆遷,3戶居民與煉鐵車間之間的距離分別為353 米、754 米、1073 米’,事實上,衛生防護距離以內還有20戶居民未拆遷;2、‘廣陵生態環境局對該企業廠界晝間、夜間噪聲,以及廠區無組織排放廢氣、有組織集中排放廢氣開展監測,監測結果表明,廢氣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應標準’,舉報人質疑該噪音檢測,認為應在居民家中測量。 揚州市廣陵區 其他污染         該交辦信訪件與第二批D2JS202203260050、第十四批X2JS202204070036信訪件重復。2022420日,廣陵區政府主要負責人帶領李典鎮人民政府、廣陵生態環境局負責人到現場核查。揚州恒潤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主要從事鋼鐵生產。該公司建設項目立項、環評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審批、驗收手續完備。202012月取得排污許可(編號91321002055178439T001P),有效期至2025年12月。
         
一、關于衛生防護距離以內還有20戶居民未拆遷問題。2016722日,揚州恒潤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根據《煉鐵廠衛生防護距離標準(GB11660-89)》開展1200米衛生防護距離內的地形圖測繪。揚州市廣陵區李典鎮1200米衛生防護距離內8620178月拆遷完成。鎮江市丹徒區高橋鎮1200米衛生防護距離內282戶,目前已拆遷279戶,僅有3戶未拆遷。未拆遷的3戶與恒潤公司煉鐵車間的距離分別為353米、754米、1073米。經李典鎮和高橋鎮排查,衛生防護距離內李典鎮沒有未拆遷居民;鎮江市丹徒區高橋鎮衛生防護距離以內有10戶高鐵拆遷回遷戶(高鐵拆遷已安置,1200米拆遷啟動后又私自建設)。排查還發現衛生防護距離內仍有14處建筑,其中6處經營性小店、6處工業廠房、2處農業設施用房(拆遷之前已存在)均不屬于兩地政府及恒潤公司三方共同商定的拆遷范圍。
        
二、關于舉報人質疑該噪音檢測,認為應在居民家中測量問題。經查,《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明確要求,一般情況下,測點選在工業企業廠界外1m、高度1.2m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離不小于1m的位置當廠界有圍墻且周圍有受影響的噪聲敏感建筑物時,測點應選在廠界外1m、高于圍墻0.5m以上的位置當廠界與噪聲敏感建筑物距離小于1m時,廠界環境噪聲應在噪聲敏感建筑物的室內測量。生態環境部《關于工業企業噪聲監測中測定布設疑問的回復》認為,對有敏感點的情況,為保證能夠測到廠界噪聲實際排放,要求在高于圍墻0.5m以上布點。恒潤公司廠界外1m內無敏感點,目前廣陵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恒潤公司開展的噪聲監測,完全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規定的工業企業和固定設備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及其測量方法。
部分屬實 一、揚州市廣陵區李典鎮政府將繼續協調鎮江市丹徒區高橋鎮,按照兩鎮共同確定的會議紀要要求,由高橋鎮負責剩余戶的拆遷工作。
二、李典鎮政府將繼續協調鎮江市丹徒區高橋鎮履行紀要和承諾,商請高橋鎮做好相應人群的穩控和疏導工作,三方協同處置14處遺存建筑物。
三、廣陵區已書面懇請上級部門協調鎮江市相關單位做好政策宣傳和群眾解釋工作,確保社會面穩定。
4 X2JS202204180053 揚州市邗江區蔣王街道站南路寧儀揚城際輕軌,1、前兩次環評中,恒通碧水藍灣小區至蔣王中心小學區間線路為地下,第3 次變更為地上,要求明確變更的原因及依據; 2.前兩次環評中,該路段為1 類區,要求明確第3 次環評改為工業區和4a 類的依據;3.附近重點區域居民未得到公眾參與的通知,未看到張貼公告及《江南時報》刊登的告示;4.恒通碧水灣、藍灣華府、美的城、恒通藍灣國際距離輕軌均較近,目前站南路交通噪音已超標,輕軌建成后,將加劇噪音問題。要求將恒通碧水藍灣小區至蔣王中心小學區間線路恢復為地下形式。 揚州市邗江區 其他
        該交辦件與第一批D2JS202203250009、第十三批D2JS202204060082、第十五批D2JS202204080083、第十六批D2JS202204090101、第二十批D2JS202204130039、第二十批D2JS202204130073交辦件重復。邗江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多次組織區相關職能部門會同揚州市發改委、揚州市生態環境局、揚州市交通產業集團開展調查核實工作。
     
一、關于前兩次環評中,恒通碧水藍灣小區至蔣王中心小學區間線路為地下,第3次變更為地上,要求明確變更的原因及依據問題。本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過程中,設計單位曾經提出站南路蔣王小學至蔣王路口段(即群眾反映路段)為地下敷設方式。2021年上半年,在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過程中,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都市圈市域(郊)鐵路加快發展的意見》(國辦函[2020116號)相關要求,可行性研究報告線路方案中將站南路部分地段敷設方式調整為地上方案,即從揚州高新區汊河站向西北,上跨滬陜高速、328國道和城南快速通道,沿站南路中過蔣王路后由高架逐步過渡到地下至興城西路南完全入地。
    
二、關于前兩次環評中,該路段為1類區,要求明確第3次環評改為工業區和4a類的依據問題。反映的路段聲環境功能區為2類,依據是揚州《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揚州市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的通知》(揚府辦發[2018]4 號)。歷次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及報批稿均依據揚州市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結果進行評價,不存在第3次環評改為工業區的情況。聲環境質量評價與管理的依據是《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該標準將城市軌道交通(地面段)兩側相鄰區域為2類聲環境功能區的,距離30—40m之內明確為4a 類聲環境功能區。
    
三、關于附近重點區域居民未得到公眾參與的通知,未看到張貼公告及《江南時報》刊登的告示問題。江蘇環保公眾網為江蘇省環境信息中心網站,面向全社會公開。江南時報為省級報紙,在江蘇省廣泛發行。環評編制單位在沿線涉及環境保護目標所處社區、學校及在建小區售樓部等公眾易于知悉的場所張貼了環評公眾意見征詢公告,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4號)要求。
    
四、關于站南路交通噪音已超標,輕軌建成后,將加劇噪音問題。要求將恒通碧水藍灣小區至蔣王中心小學區間線路恢復為地下形式問題。依據生態環境部印發的《關于印發城市軌道交通、水利(灌區工程)兩個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原則的通知》,軌道交通環評噪聲治理和審批原則為:采取降噪措施后,聲環境保護目標環境質量現狀達標的,項目實施后仍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聲環境質量現狀不滿足功能區要求的,項目實施后聲環境質量達標或不惡化。環評報告針對群眾反映路段預測點位置為住宅樓不同樓層室外1m,水平相對距離為敏感建筑距線路外軌中心線的水平距離。采取全封閉聲屏障措施805米并同步設置高等減振措施單線1610米后,環境噪聲不惡化,滿足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原則的要求。
部分屬實 一、邗江區政府繼續認真落實屬地責任,針對寧揚城際項目信訪確定包案領導,牽頭成立由發改、交通、生態環境、規劃等部門參加的工作專班,建立溝通對話機制,回應群眾訴求、化解信訪矛盾。
二、邗江區政府將進一步主動加強寧揚城際項目施工和營運期監管,督促工程建設和運營責任主體嚴格按照要求落實工程減震降噪等措施,確保項目環評報告中有關噪聲防治要求落到實處。
5 D2JS202204180055 揚州市高郵市送橋鎮豪脈路,揚州業昌助劑有限公司,雨天偷排廢水至廠外東側100米內的向陽河,廢氣異味擾民,夜間尤為嚴重。要求核查該公司環評手續,現場實際設備、產品、產能、工藝是否與環評一致。目前該公司正在擴建,要求核查相關環保手續。 揚州市高郵市 大氣,水     2022年4月19-21日,揚州市高郵生態環境局聯合送橋鎮政府到揚州市業昌助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業昌公司)現場調查。該公司位于高郵市送橋鎮天山工業集中區,主要從事橡膠防老劑、防護蠟的生產銷售。2009年9月,該公司生產項目通過原高郵市環境保護局組織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2016年,業昌公司編制了《年產3000噸橡膠防老劑、10000噸橡膠防護蠟建設項目自查評估報告》,同年12月30日,取得原高郵市環境保護局登記意見。2020年6月取得排污許可(編號91321084722292391Q001U)。
    一、關于“雨天偷排廢水至廠外東側100米內的向陽河”問題。4月19日下午現場檢查時業昌公司未生產。經核實,業昌公司廢水主要包括水洗廢水、蒸汽沖刷冷凝水、初期雨水。生產廢水排入廠區污水處理站經微電解-芬頓氧化-二級沉淀-氣浮-萃取-厭氧-好氧-生物濾池-過濾器處理達接管標準后,接入湖西污水處理廠處理。該公司生產廢水經污水站處理后接入湖西污水處理廠處理。該公司建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后進污水站處理。現場沒有發現廢水偷排。4月21日,高郵環境監測站在業昌公司排口、楊家澗分別采樣監測,數據表明,業昌公司排口符合國家排放標準、楊家澗河水沒有檢出業昌公司特征污染物。
    二、關于“廢氣異味擾民,夜間尤為嚴重”問題。業昌公司廢氣主要為防老劑和防護蠟生產車間的苯胺、鄰甲苯胺、甲苯等有機廢氣,經配套的“堿洗+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高排。污水收集池及危廢庫經配套活性炭廢氣處理后高排。生物質鍋爐燃燒廢氣配套了水膜+布袋除塵設施處理。2020年6月以來該公司自行監測報告顯示廢氣未超標,但現場檢查時溢餾酚收集罐、污水處理站周邊有異味。4月21日,高郵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該公司有組織、無組織廢氣采樣監測,樣品正在分析中。
    三、關于“要求核查該公司環評手續,現場實際設備、產品、產能、工藝是否與環評一致”問題。業昌公司橡膠防老劑車間生產設備比自查報告多3臺水浴罐,是真空泵產生的廢氣處理設施; 該公司只生產橡膠防老劑、防護蠟,與自查評估報告一致;該公司2021年橡膠防護蠟未超出產能,橡膠防老劑超出產能約108噸;經現場檢查和專家評估,橡膠防老劑和橡膠防護蠟生產工藝與自查評估報告一致,沒有變動。    
    四、關于“目前該公司正在擴建,要求核查相關環保手續”問題。現場檢查時,沒有發現該公司擴建項目、廠房和設施。  
    現場檢查發現,3月26日—28日,業昌公司生產廢水總排口在線監控部分數據超標(26日均值505mg/L、27日均值863.35mg/L、28日均值521mg/L)、自行監測頻次不符合排污許可證管理要求。
部分屬實 一、高郵生態環境局責令業昌公司加強溢餾酚收集罐出料、污水處理站周邊廢氣的收集處理,進一步改造有組織廢氣治理設施。
二、高郵生態環境局立案查處該公司“總排口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超標排放廢水”、“未按規定開展自行監測”違法行為,擬處罰款共計29.6萬元。
三、高郵生態環境局在業昌公司夜間生產時,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該公司廢氣排放情況開展夜間監測,并根據檢測結果依法處理。  
四、送橋鎮政府履行屬地責任,加強網格化管理,對該公司日常產量、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進行巡查,發現環境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6 D2JS202204180046 揚州市江都區吉港村姜吉公路南側至吉港公路東側,揚州市江都區與泰州市海陵區興劉界河內傾倒大量生活垃圾,雜草叢生,水體黑臭;吉港公路兩側的水渠堆存大量生活垃圾,散發異味 揚州市江都區         2022419日,江都區郭村鎮政府會同江都生態環境局到現場進行核查。
        
一、關于揚州市江都區吉港村姜吉公路南側至吉港公路東側,揚州市江都區與泰州市海陵區興劉界河內,傾倒大量生活垃圾,雜草叢生,水體黑臭問題。經核實,反映的興劉界河實為黃花溝。419日下午,郭村鎮政府、江都區水務局及江都生態環境局到現場調查。黃花溝河面有少量雜草,未聞到異味、未見河水發黑及傾倒的生活垃圾,但沿線一座垃圾池有少量垃圾外溢。江都生態環境局已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在黃花溝布設三個點位取樣監測,目前樣品正在分析中。
        
二、關于吉港公路兩側的水渠堆存大量生活垃圾,散發異味問題。420日上午,江都區城管局環衛處和郭村鎮政府工作人員到現場查看,發現吉港公路兩側的水渠有少量雜草和生活垃圾,郭村鎮政府及區城管局迅速組織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畢。
部分屬實 一、2022419日,郭村鎮政府立即組織力量對黃花溝河面漂浮物進行打撈,同時對沿線垃圾池中的垃圾、對吉港公路兩側水渠內的生活垃圾、雜草進行清理,目前已整改到位。
二、郭村鎮制定河道整治方案,423日已進場施工,預計510日前完成整治。
三、郭村鎮加強日常巡查和管護,安排專人負責河道的日常管理,做好水面岸坡的清理保潔;加強對附近居民群眾垃圾入桶入池的宣傳引導;加大生活垃圾轉運頻次,及時清運。
7 D2JS202204180039 揚州市廣陵區沙頭鎮創業路3號,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內設一處非法水穩攪拌站,無環保手續,生產過程中粉塵、噪音污染嚴重,廢水、污泥直排下水道。多次反映無果。 揚州市廣陵區 大氣、噪音、水

2022420日,廣陵區分管領導帶領沙頭鎮、廣陵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人到現場核查。反映的“非法水穩攪拌站”實為位于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內的揚州典億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經核查,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揚州典億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均租用沙頭鎮創業路3號的已有廠房,目前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已撤離,門牌未拆除。兩家公司無任何關聯。
        
一、關于無環保手續問題。2019109日,廣陵生態環境局現場檢查時發現揚州典億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筑材料項目未辦理環評,生產車間西側露天堆放砂土,未設置嚴密圍擋及有效覆蓋。廣陵生態環境局立案查處(揚環罰【202006-13號、揚環罰【202006-14號),要求其在取得環評前不得作業。
        
二、關于生產過程中粉塵、噪音污染嚴重,廢水、污泥直排下水道問題。經調閱用電結果,該公司20191111日已停止生產,因無環評手續被處罰后一直處于停產待報批狀態,目前從事砂石經營。202115日,揚州市廣陵生態環境局接群眾舉報后到現場檢查,該公司未生產。發現廠區西側空地露天堆放砂土,未有效覆蓋。廣陵生態環境局要求該公司覆蓋砂土并立案查處(揚環罰【202106-30號)。16日,廣陵生態環境局再次現場檢查時發現廠區西側堆放的砂土已用防塵網覆蓋。
      
三、關于多次反映未果問題。廣陵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查閱近兩年來信訪記錄,只有兩次舉報。20201231日接舉報后202115日到現場檢查,該公司未生產,已對發現的該公司未覆蓋砂土行為立案查處。2022118日接到舉報后廣陵生態環境局到現場檢查,該公司未生產。
部分屬實 一、2022年4月20日,廣陵生態環境局對揚州典億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攪拌機電柜、風機電柜、中控室大門予以查封(揚環查決字[2022]06-10號)。
二、4月21日,廣陵區沙頭鎮政府責令該公司立即拆除攪拌電機,并于4月27日前將廠區內設備全部清理到位;5月7日前將砂石原料清理完畢,清理過程中必須采取灑水降塵措施。
8 D2JS202204180028 揚州市邗江區邗溝路80號,湖畔御景小區,抽水泵運行時噪音擾民。 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 噪音     2022年4月19日下午,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分管領導帶領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應急管理和生態環境局及屬地城北街道主要負責人到湖畔御景小區調查。該小區位于揚州市邗溝路80號友誼路和邗溝路交叉路口。該小區2017年建成,占地面積6.7萬平方米,共有13幢住宅樓、3幢商業辦公樓。其中11幢住宅樓設置地下集水池,配置了136臺抽水泵(地下負二層汽車庫內42臺;地下負一層94臺)。
    關于“湖畔御景小區,抽水泵運行時噪音擾民”問題。經現場核實,7、8、15幢樓地下抽水泵出水管固定在地下電動車車庫走道墻壁,水泵運行時自身產生的噪聲及管道振動產生的噪聲較大,樓上住戶已向物業反映。其它10幢樓住戶未反映水泵噪聲問題。當晚,揚州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會同景區應急管理和生態環境局赴現場進行噪聲監測,因長時間未降雨,集水池內水量較小,水泵無法長時間開啟,不滿足噪聲監測條件,但水泵短時間開啟時噪聲較大。
屬實 一、城北街道要求湖畔御景小區物業對噪聲問題進行整改。小區物業已在水泵出水管與墻體之間增設了減震墊,降低共振影響,同時請專業消防維保公司采用隔音棉對管道進行包裹,并將管道與隔層樓板間的間隙擴大,降低或減輕噪聲對居民的影響。
二、421日鴻福社區和湖畔御景工作人員走訪7幢、8幢、15幢的居民,向居民解釋和溝通整改方案,部分居民對整改方案滿意。
三、小區物業將加大地下水泵的日常檢查頻次,對因設備老化而導致噪聲較大的水泵,及時更換,消除擾民隱患。
9 X2JS202204180016 揚州市高郵市湯莊鎮,高郵市康樂化工有限公司、高郵市科達化工有限公司,兩家化工企業關閉后,未采取任何治理修復措施,目前又建設廠房 揚州市高郵市 大氣,其他     2022年4月19日、20日,高郵生態環境局會同湯莊鎮政府、高郵市工信局對兩家企業進行聯合檢查。
    一、關于“兩家化工企業關閉后,未采取任何治理修復措施”問題。經查,科達化工、康樂化工按照2018年高郵市人民政府關閉化工企業的決定,2019年1月底停產。6月,2家企業完成編制方案并備案,生產設備、廠房及污染防治設施分別在7月、10月拆除到位,科達、康樂兩家公司關閉工作分別在10月、11月通過高郵市化治辦現場核查驗收。2019年11月,高郵市科達化工有限公司委托資質單位編制了《高郵市科達化工有限公司地塊土壤及地下水現狀調查報告》,調查地塊符合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中二類用地標準要求。2022年1月,高郵市康樂化工有限公司委托資質單位編制了《原高郵市康樂化工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調查地塊符合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中二類用地標準要求。
    二、關于“高郵市康樂化工有限公司、高郵市科達化工有限公司目前又建設廠房”問題。4月19日下午現場檢查時,原高郵市康樂化工有限公司生產設備、廠房及污染防治設施已拆除,沒有新建廠房。科達公司在原廠區新建兩間廠房,其中南側廠房占地約2500平方米,2021年底宋某租賃該廠房,2022年2月中旬開始從事鋼結構工段加工,其中拋丸機自帶布袋除塵設施。現場檢查時,廠房內有鋼結構加工生產設備及原料,未生產。北側廠房占地約4700平方米,廠房空置。
部分屬實 一、2022年4月20日,高郵生態環境局查封宋某鋼結構加工生產主要生產設備(揚環查(扣)字[2022]02-12號),立案查處其“未批先建”、“未驗先投”的違法行為,合計擬處罰款26.482萬元。
二、高郵市湯莊鎮人民政府督促宋某4月30日前將生產設備全部拆除到位。
10 X2JS202204180009 揚州市蜀岡風景區梅嶺街道錦旺社區南側,江蘇水建集團 2021 年新增一處電房,電流噪音
嚴重擾民,多次反映無果。
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 噪音     2022年4月19日下午,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分管領導帶領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應急管理和生態環境局及屬地梅嶺街道負責人到現場核查。反映的“江蘇水建集團”實為“江蘇省水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該公司位于長征西路14號。院內南側臨長征西路,是1996年建設的辦公樓和配電房,配電房為一層平頂房,面積約5平方米,通過墻體、門窗與外環境隔開。配電房內部放置了2組配電柜、1組網絡交換機。配電房西側是該公司院墻,與臨街一幢商住樓(1、2層為商戶;3、4層為住戶)隔一條巷道,寬約5米。
    一、關于“電房電流噪音嚴重擾民”的問題。4月19日下午現場檢查時,配電房內網絡交換機正在運行,有電流聲。4月19日晚,揚州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會同景區應急管理和生態環境局再次對電房及其周邊噪聲源開展檢查,發現配電房房頂有空調外機運行。經該公司工作人員確認,房頂主機為辦公樓二樓財務室空調外機,根據降溫除濕需要正常處于開機狀態。揚州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開展噪聲檢測,檢測結果顯示空調外機開機狀態下的噪聲檢測值超過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2類區排放限值。
    二、關于“多次反映無果”問題,經向梅嶺街道環保部門、公司所在社區網格人員核實,揚州市污染防治綜合監管平臺、“12345”政府服務熱線之前未收到該類投訴。
部分屬實 一、4月21日,江蘇省水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配電房內配電柜和交換機四周的墻面已經安裝隔音棉和隔音板,降低或減輕噪聲對居民的影響。4月22日,該公司拆除了配電房房頂空調外機,更換了二樓財務室機房空調,并將新的空調外機安裝在樓房南側臨街路邊,遠離西側居民樓。
二、4月21日晚,錦旺社區走訪該公司周邊居民,將噪音問題整改情況告知居民,居民表示滿意。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