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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群眾信訪件辦結情況(第二十一批)
發布日期: 2022-04-25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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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4月15日,揚州市收到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第二十一批信訪件,共7件,截至4月24日已辦結。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二十一批 2022年4月24日)
序號 受理編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行政區域 污染類型 調查核實情況 是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1 D2JS202204140002 揚州市儀征市胥浦康大路,華瑞混凝土攪拌站,污水排入廠區下水道,建筑材料露天堆放,揚塵污染嚴重。 揚州市儀征市 大氣     2022年4月15日,儀征市政府分管領導帶領青山鎮政府、儀征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相關負責人到現場調查。反映的“華瑞混凝土攪拌站”實為儀征市華瑞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青山鎮官山村,產能30萬立方米/年,混凝土項目先后通過原儀征市環保局審批(儀環審〔2011〕28號)、驗收(儀環驗〔2011〕64號),2020年5月取得排污許可(編號913210815629885167001W),有效期至2025年5月。
    一、關于“污水排入廠區下水道”問題。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正在進行原料裝卸,生產線未生產。該公司清洗廢水通過明溝排入沉淀池(有6座沉淀池,總容積約360m3),經沉淀后泵送至廢水回用池(容積約280m3);原料堆場區域的雨水通過明溝排入雨水收集池(容積約108m3)后泵送至廢水回用池,全部用于生產不外排。儀征環境監測站對廠區西側雨水溝積水及毛橋沖心河進行了采樣,檢測結果表明,雨水溝內積水偏堿性但未超標,毛橋沖心河為Ⅴ類水。
    二、關于“建筑材料露天堆放”問題。該公司在生產區域東、南側為原料堆場,堆放黃砂、石子。堆場地面硬化有圍擋,未設置頂棚,黃砂、石子用防塵網覆蓋,但堆場南側的黃砂未覆蓋。
    三、關于“揚塵污染嚴重”問題。該公司兩條輸送線將黃砂、石子傳送至攪拌機,但輸送長廊南側未密閉,且堆場南側的黃砂未覆蓋,場地車輛行駛時揚塵較大。
部分屬實 一、2022年4月13日,儀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公司“在新地址和原地址均開展經營活動,且在原住所的經營活動存在無照經營”的違法行為,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儀市監責改〔2022〕02-413-1號),責令該公司辦理“一照多址”或在原地址辦理新的營業執照,立即停止無照經營活動。
二、4月16日,儀征市城市管理局查處該公司“涉嫌違法的四處建筑物”行為(儀城管核字〔2022〕10188號)。
三、4月20日,儀征生態環境局立案查處該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的違法行為(揚環改〔2022〕03-78號),擬處罰金3萬元。責令該公司4月30日前完成“雨污分流不徹底、未設置雨水排放口”等問題整改(揚環限〔2022〕03-112號)。
四、4月20日,儀征市住建局責令該公司限期整改“生產地址和資質許可證地址不一致”的問題(儀建改〔2022〕1-021號)。
2 D2JS202204140023 揚州市寶應縣耿耿工業園區鳳祥路,揚州晨光特種設備有限公司,通過管道違規排放廢氣,噴漆作業產生異味、噪音擾民。 揚州市寶應縣 大氣,噪音      2022年4月15日,寶應縣政府分管負責人帶領生態環境、望直港鎮政府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第一時間到現場調查核實。揚州晨光特種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晨光公司)主要從事鍋爐、壓力容器、環保節能產品加工生產,2008年7月項目獲得原寶應縣環境保護局批復(寶環管〔2008〕61號),8月通過驗收(寶環驗Y08101號);2020年6月晨光公司改擴建項目通過揚州市生態環境局審批(揚環審批〔2020〕01-25號),2021年5月完成項目竣工環保自主驗收。2019年10月取得排污許可(編號91321023791095842G001R),有效期至2022年10月。
    一、關于“晨光公司通過管道違規排放廢氣,噴漆作業產生異味”問題。經查,晨光公司2022年春節后一直處于半停產狀態。通過查詢公司生產記錄,拋光、噴漆工序因疫情影響和行業淡季,已在4月11日停產。該公司拋光工序產生的顆粒物,經管道接入噴丸室配套的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高1#排氣筒排放;噴漆工序通過密閉集氣房收集后經管道通過“過濾棉+二級活性炭吸附”后,由15米高2#排氣筒排放。現場核查時,晨光公司廢氣排口數量、類型與其排污許可證上信息一致,2022年廢氣處理設施運行臺賬齊全。
    二、關于“晨光公司噪音擾民”問題。經查,晨光公司原材料裝卸時可能存在偶發性噪音擾民現象;在進行鋼管、鋼板原材料切割加工時會產生噪音,通過廠房隔聲、設備固定減震、密封密閉等措施已減少噪聲排放。經查詢12345及12369等信訪平臺系統,未曾收到反映晨光公司違規排放廢氣、噴漆工段異味及噪音擾民的問題投訴。隨機走訪耿耿工業園區周邊群眾,受訪群眾表示未曾反映該企業有異味、噪音擾民問題。
    因企業已停產,待其恢復正常生產后,寶應生態環境局將第一時間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其開展廢氣、噪聲采樣監測。現場檢查時,晨光公司未能提供2021年度自行監測報告,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依法開展自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部分屬實 一、2022年4月16日,寶應生態環境局立案調查晨光公司“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依法開展自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的違法行為(揚環案立〔2022〕01-60號),擬處罰金2.9萬元。同時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揚環責改〔2022〕01-60號)。
二、寶應生態環境局待晨光公司恢復正常生產后,第一時間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其進行廢氣、噪聲監測,根據監測結果進一步依法依規處理。同時責令晨光公司恢復生產后裝卸鋼管、鋼板原材料時避開周邊群眾休息時間,最大程度降低偶發性噪音影響。
三、寶應生態環境局將督促屬地政府履行網格化環境監管責任,對轄區內企業嚴格落實“雙隨機”檢查制度及日常監管,發現環境違法行為及時上報處理。
3 D2JS202204140074 揚州市廣陵區東關街道皮市社區泰州路保安巷14號,韻和園小區北側圍墻西端被破壞,導致小區西北角堆放大量垃圾,形成4、50平方垃圾堆,已存在5、6年。 揚州市廣陵區 土壤
    2022年4月16日,廣陵區政府分管領導帶領東關街道主要負責人、街道建設和生態環境局、綜合行政執法局、東關派出所、東關城管中隊等部門的相關人員到現場開展核查。
    一、關于“韻和園小區北側圍墻西端被破壞,導致小區西北角堆放大量垃圾”問題。經現場查看并向附近居民了解,該圍墻南側為韻和園小區,北側為保安巷。圍墻西端被破壞已年代久遠,無人向相關部門報案,已無法確定是何人所為。韻和園小區西北角堆放的垃圾是小區業主修剪花木的枯枝落葉和陸某庭個人所有的假山石材。該處位于圍墻南側,占用小區公共空間。2020年經揚州市居安房屋安全鑒定檢測有限公司鑒定,該圍墻處于危險狀態,已張貼警示牌。根據規劃圖紙,該圍墻位于城市道路規劃紅線范圍,不在韻和園小區原有權屬范圍內。
    二、關于“形成4、50平方垃圾堆,已存在5、6年”問題。現場檢查發現,該垃圾堆主要是生活垃圾以及假山石材,實際占地約30平方,假山石材已存在9年以上。
部分屬實 一、4月16日,廣陵區東關街道已第一時間將反映的生活垃圾清運到位。責令陸某庭不得占據小區公共空間堆放假山石材,5月31日前自行清運完畢,逾期未清理,將依法依規處理。
二、廣陵區東關街道5月31日前將在原圍墻北側強弱電下地、桿線移除的基礎上,拆除該圍墻并設置綠植、花木隔斷。
三、廣陵區政府責成東關街道切實履行屬地職責,加強該區域的日常監管,發現偷倒垃圾行為立即制止并及時清理。
4 X2JS202204140016 舉報人前期反映“揚州市邗江區方巷鎮花城村揚州市育英鈑金機械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噪音、噴漆異味擾民,且破壞廠區東門外綠化”問題,目前該公司僅在廠門口栽種兩棵樹,且生產過程中噪音、噴漆異味仍未解決。 揚州市邗江區 大氣、噪音    該件與第十批D2JS202204030095信訪件舉報內容相同,是重復件。2022年4月15日,邗江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帶領生態環境局、方巷鎮相關負責人到現場核查。
    一、關于“生產過程中噪音、噴漆異味擾民”問題。2022年4月6日上午,邗江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揚州市育英鈑金機械有限公司噴漆廢氣和廠界噪聲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邗江生態環境局對已發現的該公司拋丸機未按規定設置大氣污染物排放口的違法行為處罰金2萬元。4月15日檢查時,該公司調漆工序兩臺氣動調漆器位于密閉的噴漆車間之外。
    二、關于“破壞廠區東門外綠化”問題。該公司大門外原栽有三棵榆樹,樹下空地綠化、長滿雜草。3月底該公司為了東大門美觀,對大門外區域進行施工。在大門北側基建時,需要3月26日該公司向邗江區方巷鎮綜合行政執法局報告臨時移除3棵樹木,并征得同意。4月9 日,臨時移除的3棵樹木已復栽到位,并硬化原長滿雜草的空地。
部分屬實 一、邗江生態環境局責令揚州市育英鈑金機械有限公司調漆作業必須在噴漆房內進行,及時更換拋丸機除塵器布袋,規范使用噴漆、拋丸廢氣處理設施,確保廢氣達標排放。
二、邗江生態環境局立案查處該公司調漆工序未在密閉空間作業的環境違法行為,擬處罰金2萬元。
三、邗江生態環境局將協同方巷鎮政府對該公司加強執法監管和日常網格巡查,發現環境違法行為及時依法查處。
5 X2JS202204140033 揚州市廣陵區關東街皮市社區保安巷南側西頭,2016年老圍墻被拆后,形成一處非法垃圾場,堆存大量垃圾,環境臟亂,臭氣擾民。 揚州市廣陵區 土壤
    2022年4月16日,廣陵區政府分管領導帶領東關街道主要負責人、街道建設和生態環境局、綜合行政執法局、東關派出所、東關城管中隊等部門的相關人員到現場核查。
    一、關于“2016年老圍墻被拆后,形成一處非法垃圾場”問題。該圍墻南側為韻和園小區,北側為保安巷。圍墻西端被破壞已年代久遠,無人向相關部門報案,已無法確定是何人所為。 舉報的“非法垃圾場”是小區業主修剪花木的枯枝落葉和陸某庭個人所有的假山石材,該處位于圍墻南側,占用小區公共空間。
    二、關于“堆存大量垃圾,環境臟亂,臭氣擾民問題”問題。現場檢查發現,堆放部分生活垃圾以及假山石材,現場存在環境臟亂差現象,但由于高溫天氣,部分生活垃圾未及時清運,客觀存在臭氣擾民現象。2020年經揚州市居安房屋安全鑒定檢測有限公司鑒定,該圍墻處于危險狀態,已張貼警示牌。根據規劃圖紙,該圍墻位于城市道路規劃紅線范圍,不在韻和園小區原有權屬范圍內。
部分屬實 一、4月16日,廣陵區東關街道已第一時間將反映的生活垃圾清運到位。責令陸某庭不得占據小區公共空間堆放假山石材,5月31日前自行清運處理,逾期未清理,將依法依規查處。
二、廣陵區東關街道5月31日前將在原圍墻北側強弱電下地、桿線移除的基礎上,拆除該圍墻并設置綠植、花木隔斷。
三、廣陵區政府責成東關街道履行屬地職責,加強該區域的日常監管,發現偷倒垃圾行為立即制止并及時清理。
6 X2JS202204140037 1、舉報人2021年5月28日、5月31日對揚州市生態環境局《江蘇新視界顯示技術有限公司LED顯示屏生產項目》《江蘇寶成鋼管制造有限公司無縫鋼管制造項目》環評公示時間和方式提出公眾參與意見,至今未反饋 揚州市高郵市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15日,高郵市政府分管領導召集高郵生態環境局、城南經濟新區、高新區等相關部門專題會商,現調查核實如下。
    一、關于“舉報人2021年5月28日對揚州市生態環境局環評公示時間和方式提出公眾參與意見,至今未反饋”問題。經查,2021年5月28日,高郵生態環境局收到舉報人對江蘇新視界顯示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視界公司”)環評報告表提出的10條意見,其中8條反映環評報告表編制質量問題,2條反映編制單位及編制人員問題。2021年6月4日,高郵生態環境局委托技術評估單位向相關專家咨詢環評報告表編制質量問題,要求環評編制單位(東鴻連環公司)進一步核實環評報告表中“排氣筒設置規范、原輔材料理化性質、廢氣重點污染物總量來源、衛生防護距離、廢水、廢氣、噪聲等排放口的標識規范化設置”等內容。2021年3月21日,該項目編制主持人夏某、編制人員董某按要求在高郵市行政審批局生態環境窗口登記備案。2021年6月18日,高郵生態環境局致函東鴻連環公司,要求提供項目編制工作流程和質量控制體系,2021年6月28日,東鴻連環公司提供了完整的工作檔案。2021年6月17日,省生態環境廳、南京市生態環境局、省生態環境評估中心組成檢查組對新視界公司現場檢查,沒有發現該公司存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所列失信行為。
    二、關于“舉報人2021年5月31日對揚州市生態環境局環評公示時間和方式提出公眾參與意見,至今未反饋”問題。2021年5月31日,高郵生態環境局收到舉報人對江蘇寶成鋼管制造有限公司環評報告表提出的14條意見,其中9條反映環評報告表編制質量問題(6條與新視界公司相同),5條反映編制單位及編制人員問題(3條與新視界公司相同)。新增加的“大氣特征現狀引用數據合理性、天然氣加熱爐風險分析、危廢暫存庫要求”3條報告表質量問題,高郵生態環境局邀請專家會商,專家認為需要加強對天然氣加熱爐相關風險分析,其余2條意見環評中已按照相關規范進行了分析,符合編制要求。對于增加的“工程師簽字、公示稿報批規范性問題”2條意見,經核查,環評報告表報批稿相關內容完備。
    因兩個環評報告表部分內容需要修改完善,2021年6月7日,高郵生態環境局退回了兩個項目環評報告表;7月16日約談了東鴻連環公司相關負責人也是編制人員董某,要求切實提高環評編制質量,確保環評報告表內容真實、全面和規范。2021年7月,寶成公司、新視界公司因擔心環評單位編制進度影響項目建設進展,主動終止與東鴻連環公司的合作,并重新委托江蘇佳環安全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環評報告表并報批,高郵生態環境局依法對兩個項目進行受理、審查、批復,兩個項目環評報告表公示期間未收到群眾意見。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沒有信息反饋的具體要求,負責調查處理的工作人員未將調查處理結果及時通過郵箱反饋舉報人,高郵生態環境局已對該工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防止此類情況再次發生。2021年12月第二輪省生態環境督察揚州期間,高郵生態環境局收到內容相同的舉報,已在高郵市政府網站公開辦理情況,至今未收到群眾類似舉報。
    三、關于“建設項目主持編制環評報告環評工程師存在掛靠行為”問題,該問題由南通市生態環境局核查。
    經核查,上述兩個項目均由南京中地環境技術有限公司環評工程師編制。項目編制單位及編制人員符合要求,沒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和《關于開展環評單位和環評工程師誠信檔案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中所列的環評工程師“掛靠”行為。
部分屬實 1、高郵生態環境局將調查處理情況進行反饋,并做好溝通解釋工作。
2、高郵生態環境局將加大環評監管力度,強化環評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的責任。對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列入重點監督檢查名單的環評單位和編制人員所承接的環評文件委托技術單位開展技術復核。
3、高郵生態環境局、城南經濟新區、高新區將加強建設項目現場環境監管,嚴格建設單位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督促寶成公司、新視界公司落實兩個項目環評審批要求,確保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有效控制。  
7 X2JS202204140046 揚州市邗江區邗上街道五里社區山姆月城明珠園規劃紅線內的綠化用地被引潮河整治工程大量侵占。 揚州市邗江區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15日,邗江區包案負責人帶領住建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到現場調查。經查,山姆月城明珠園2005年建成時圍墻已圈建,北側圍墻長約200米左右,外側的退讓綠地未與小區同步建設。調閱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邗江分局的山姆月城明珠園項目土地規劃圖,規劃紅線內的綠化用地,實為該小區北側圍墻外的退讓綠化用地部分。2007年山姆月城明珠園小區開發商書面申請并經區政府批準,該部分用地由區建設局在不改變小區北側退讓綠地用地性質的前提下,結合引潮河公園統一規劃、建設。2009年3月引潮河綜合整治工程竣工,該區域綠化工程同時完成。不存在綠化用地被工程侵占的情況。


部分屬實 邗江區住建局加強對引潮河公園沿河綠地的管理和養護,為周邊群眾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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